关于公司以"莫须有的罪名”辞退员工应对员工有什么样的经济补偿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28 22:50:09
在这个服装公司工作已经两年半了,今年7月份因为一个特别荒唐的理由被公司辞退,这个理由是因为我对象自己开了一个小的服装加工厂,而我在公司的职位是总经理秘书,所以她们怀疑我从公司挖工人,给我对象提供公司文件,给我对象找客户,而且他们还去我对象那里搜查,当我向公司说明一切都没有时,他们给了我一个荒唐的理由:因为有人说你对象做过那些事,就算你没有参与也是间接的参与了。而且这时我和公司还是存在合同的,走时问到工资的事,会计说到时就直接打到卡里,但现在今年6月份的工资还没有给,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公司。谢谢!

可以,应该是先仲裁。如果对方有证据你对象开展恶性竞争并且你有参与的话,那么公司可以向法院诉讼,此时已不是劳动合同的问题了。

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放该月工资!辞退员工,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,不满一年按照一年结算,不满六个月按照半年结算,另外法定节假日是三倍工资,双休是两倍工资!